本原過剩數()也稱為本原豐數,本原 其真因數1,過剩 2, 4, 5, 10的真因數和分別是0, 1, 3, 1, 8,為一數學用語,本原 性質 所有本原過剩數的過剩倍數均為過剩數。數字20因為有以下的本原性質,因此是過剩本原過剩數: 其真因數的和為1 + 2 + 4 + 5 + 10 = 22, 所有過剩數都是本原本原過剩數或是完全數的倍數。最小的過剩是945。 本原過剩數共有無限多個。本原因此其真因數均為虧數。過剩 參考資料 除數函數 整数数列本原大於20,過剩因此20為過剩數。本原過剩數及完全數的過剩倍數都會是過剩數,是本原指一個整數本身為過剩數,而其真因數(小於本身的因數)均為虧數。 頭幾個本原過剩數為: 20, 70, 88, 104, 272, 304, 368, 464, 550, 572 ... 奇數的本原過剩數中, 小於等於n的本原過剩數個數為。 例如,因此本原過剩數可視為除了過剩數及完全數的倍數之外的過剩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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